一、听课目的
为了加强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学质量监控,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,全面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效果,提高整体教学水平,特制定本听课制度。
二、听课要求
(一)听课类型
每次听课应主要选择与自己主授学科相关的课程,同时,应制定相应的听课计划,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。可采取集体听课或随机听课的方式,不包括教学观摩听课。
(二)听课数量
每位老师在每学期需至少听取学院内 3 名不同老师所授课程,每门课程听课次数不少于 1 次,不可集中一天听课3次或一周集中听3次,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,不得中途离开,以保证能够广泛学习和交流不同的教学风格与方法,拓宽教学视野。鼓励教师打破专业和课程类别的限制进行听课,促进不同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的相互融合与借鉴。
(三)听课记录
听课老师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内容涵盖授课教师的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课堂组织、师生互动情况、教学时间把控以及员工的课堂反应等各个方面。在记录过程中,需对课程呈现出的优点与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客观分析与评价,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。听课记录要求真实且全面地反映课堂教学的实际状况。
(四)听课交流
听课老师在课间休息或课后要与员工和教师交流,听取员工和教师的意见和要求,将信息记录在听课记录表上并反馈给教研室主任及学院领导。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不能解决的问题学院集中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(五)听课签名
每次听课结束后,听课老师需邀请任课教师以及随机选取 3 名员工在听课记录表格上签名确认,以此作为听课完成且情况属实的有效依据。各方签字务必确保清晰可辨,坚决杜绝代签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三、听课反馈
(一)定期提交听课记录
听课老师需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(如学期中段或期末前),将本学期的听课记录统一整理后提交至学院,由专人负责收集、汇总和存档,便于学院及时掌握整体听课情况以及教师教学动态,为后续的教学质量分析和改进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。
(二)听课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
听课老师在听课结束后,应尽快与任课教师就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沟通交流,客观、诚恳地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,帮助任课教师清晰认识到自身教学中的优势与不足,便于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教学工作。任课教师应对听课老师提出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,认真思考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。
(三)召开听课情况汇报会
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召开听课情况汇报会,作为教研活动。听课老师撰写详细的听课报告,在会上分享自己在听课过程中的收获、体会以及对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考,同时也可针对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,共同寻求解决办法,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研讨氛围,推动学院整体教学质量稳步提升。
四、监督与考核
(一)检查听课落实情况
公司将不定期对教师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,通过查阅听课记录、与教师、员工核实等方式,详细了解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听课任务。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听课的老师,将及时督促其尽快补齐听课任务。
(二)纳入教学考核体系
教师听课完成情况将纳入学院对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指标体系之中,作为衡量教师教学工作参与度以及教学发展态度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对于听课认真、积极参与交流反馈且对教学改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教师,在教学考核及相关评优评先活动中可适当予以加分鼓励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
2024年12月16日